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3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公告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创于1883年(清光绪九年),是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为江苏省卫健委直属的省级重点医院,苏南地区医疗指导中心。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健康报医院改革创新奖等称号。位列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位列全国第29位。在2022年中国顶级医院排行榜中名列第32位。并在2021年中国顶级医院排行榜中名列第32位。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国家卫健委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麻醉科入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国家重点专业基地。为更好彰显公益性,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合格临床医师,现决定面向全国招收2023年度社会化/单位委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遵循公开公平、专业均衡、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统筹分配的原则,并结合我院各专业基地的实际培训能力和容量进行招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收对象

1. 社会化住培学员:没有与任何单位签订人事或劳动合同的医学毕业生,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2. 单位委托住培学员:送培单位在编职工或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职工,符合培训条件者,培训结业须回送培单位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身心健康,能胜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临床学习和工作。

3.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自愿在我院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和细则要求进行培训。

4. 具有高等院校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包括五年制、各类长学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二) 社会化住培学员

1.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须取得毕业证,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2. 专业要求:第一学历为临床(或口腔)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3. 外语要求:具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或成绩达425分及以上;报考全科医学等紧缺专业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

4. 其他要求:应届毕业生,为2023年毕业生和2022年毕业后未就业且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已合格者优先。

(三) 单位委托住培学员

1. 为送培单位2022年和2023年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为委托单位2022年之前招聘的正式员工且未参加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

2. 毕业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申请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确定。

3. 送培单位同意该学员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培期间取得医师资格后,执业注册时须将执业地点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到我院。

4. 学员个人愿意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总则和细则的要求全程在我院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三、招收专业与计划

培训专业

招收人数

毕业专业

备注

委培学员

社会化学员

全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或全科医学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妇产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或妇产科学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麻醉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或麻醉学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急诊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重症医学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急救医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精神医学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及相关专业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临床病理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或病理学

紧缺专业,优先录取

检验医学科

不限

不限

五年制检验诊断学本科或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

 

康复医学科

不限

不限

临床医学或康复医学

 

内科

90

5

临床医学或内科学或内科相关医学专业

委培单位级别二甲

及以上

皮肤科

临床医学或皮肤性病学

 

神经内科

临床医学或神经病学

 

外科

临床医学或外科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骨科

临床医学或外科相关医学专业

 

眼科

临床医学或眼科学

 

耳鼻咽喉科

临床医学或耳鼻咽喉科学

 

放射科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超声医学科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核医学科

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

 

放射肿瘤科

临床医学、肿瘤学及相关医学专业

 

口腔全科

口腔医学专业

 

注:根据《关于印发<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015年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通知》(苏卫办科教[2015]6号)中的“考虑到将来更好地落实对口支援,充分发挥县级医院医疗指导示范作用,县市区级医院内科专业新录用医师将统一按照全科专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因此二乙及以下医院新录用的内科岗位学员按全科专业培训。

四、报名流程

(一) 步骤一:网上报名

1. 报名方式:扫码报名

图片1.png 

2. 报名时间:2023530日至2023620

3精神医学科报名方式:

https://mp.weixin.qq.com/s/2fLJa1hQoY82AJHIqTPRgw

(具体报名、投递材料咨询请拨打最下方精神科电话)

(二) 步骤二:现场审核

1. 审核方式:现场审核,单位委托住培学员由聘用单位统一提交材料审核

2. 审核时间:2023613日至2023621

(具体时间:工作日8:00-11:0013:00-16:00

3. 审核地点: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教育培训处(平海路899号总院区综合楼东区1313室)

(三) 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材料

1. 社会化住培学员需提供《社会化住院医师培训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个人简历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需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 单位委托住培学员,由委培单位统一报名,不接受学员个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情况汇总表》(附件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单位委托培养学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见附件3);本年度体检报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可提供加盖本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学历证明);就业单位与学员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须派送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提供)

五、考试

资格审核后,组织专家组对审核通过学员进行考核。招收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侧重于临床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应用和综合素质。面试由各住培专业基地组织,初步定于20237月上旬进行各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网站:http://fyy.sdfyy.cn/AdminDept/lists/category/609/id/14.html

六、录取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培训岗位拟招收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录名单,社会化住培学员由我院统一安排体检,择优录取。所有招收名单确定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单位委托住培学员由医院与委托单位、学员签订三方培训协议。社会化住培学员由医院与其签订相应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七、住培相关规定

(一) 培训专业:委培学员的培训专业根据委托单位的招聘岗位和毕业专业确定,医院按照国家卫健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内容与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卫健委住院医师培训的相关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和轮转方案,并按计划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学员在培期间必须服从基地统一管理。

(二) 培训年限:根据《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培训时间认定方案(试行)》(苏卫科教〔201513号)文件执行,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一般为3年(即36个月)。培训期间考勤及休假按医院规定执行。

(三) 结业考核:学员通过医师资格考试、过程考核并完成规定年限的培训。通过结业考核者,由国家卫健委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四) 培训结束后,培训合同自然终止,单位委托住培学员均回委托培养单位,我院不得留用;社会化住培学员培训结束后自主择业。

 八、人事关系、待遇保障

(一) 社会化住培学员:

1. 人事关系:医院与社会化住培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

2. 待遇保障:(1)我院为社会化住培学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险种费用按照临聘人员有关政策执行;(2)按实际需求统一安排集体宿舍或发放住宿补贴300/月;(3)基本工资、奖金按照我院住培相关制度执行。本科学历住培学员第一年待遇实发平均不低于4000/月;硕士学历住培学员第一年待遇实发平均不低于5000/月;博士学历住培学员第一年待遇实发不低于6000/月;另外年终根据年度考核、是否执业医师注册等标准发放年终绩效1500-5000/年。

3. 其他:表现优异的学员,符合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和条件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取。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202118号)的要求,维护学员权益,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享受与医院员工同等工会福利。

(二) 单位委托住培学员:

1. 人事关系:单位委托住培学员与我院和原单位签订三方培训协议。单位委托住培学员档案由原单位统一管理。

2. 待遇保障:(1)工资根据原单位相关政策执行,由原单位发放。(2)按实际需求统一安排集体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300/月:(3)按照不同学历、不同年资、是否执业医师注册等标准并结合实际考勤发放住培期间相关补贴,标准平均为2200-2600//月。 

(三) 紧缺专业待遇

全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紧缺专业住培学员,额外发放紧缺专业补贴400/月,全科学员到社区实践基地轮转期间额外发放交通补贴300/月。

(四) 其他补助

1. 提供冬季、夏季工作服各两件;

2. 免费参加院内举办的各项培训(包括专科技术培训班)和活动;

3. 年度优秀住培学员,可获得2000元奖励。

九、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

0512-679728070512-679728090512-65794046(精神科)。

联系人:王皓天、严江、蒋老师(精神科)。

招收政策咨询电话:0512-679728070512-67972809

网址:http://fyy.sdfyy.cn/EduTrain/index/id/14.html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

招收工作监督电话:纪委办公室 0512-67972608